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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毕业生调档须知
2016-04-20 09:17  

一、应届毕业生调档

1、凡是选择就业或档案回生源地的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如果在招生就业处已办了报到证并提供了准确、详细的档案邮寄地址、档案接收人或接收部门并有联系电话的,档案馆会于每年7月中下旬,按提供信息准时邮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只须到接收单位核实档案接收情况就行。

2、考上了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请在调档函上注明档案接收单位的接收人或部门的联系电话、本人院系、班级、学号、联系电话后交院系政治辅导员,统一上交档案馆,档案馆会于每年7月中下旬或8月下旬,按提供信息准时邮寄档案。毕业生只须到接收单位核实档案接收情况就行。

3、其他应届毕业生调档,须落实档案接收单位后,办理好调档函,并在调档函上注明档案接收单位的接收人或部门的联系电话、本人的班级、学号、专业、联系电话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我馆或原件扫描后发档案馆工作人员邮箱,审查通过后,一周内邮寄档案。毕业生只须到接收单位核实档案接收情况就行。

二、往届毕业生调档

1、档案馆能负责2008年至今未调走的毕业档案办理,2003-2007年毕业生档案只能查询档案去向。

2、调档程序:如果本人办理,只需带报到证或调档函和身份证;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除需带调档函外,还需有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如果远程办理,需在调档函上注明本人的班级、学号、专业、联系电话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一起扫描后发档案馆工作人员邮箱,审查通过后,一周内邮寄档案。毕业生只须到接收单位核实档案接收情况就行。

三、注意事项:

1、档案调动原则上不能由个人携带必须由档案馆统一邮寄,所以在办理档案调动时一定要提供准确的档案邮寄地址、单位、接收人及联系电话和本人班级、学号、联系电话。

2、档案寄出后,毕业生必须在六十个工作日内核实单位档案接收情况。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来电联系,超过六十个工作日未核实者,需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3、档案馆毕业生档案室联系电话: 0737-6111806



湖南城市学院档案馆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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