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校首页档案馆概况组织机构档案法规毕业生档案工作业务指导档案编研服务指南工作动态学术园地经典推荐
毕业生档案工作
数字档案
联系我们
档案馆联系电话:0737-6350426
毕业生档案电话:0737-6111806
档案馆传真电话:0737-6111806
档案馆办公室:新办公楼427室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局
 湖南省档案局
 武汉大学档案馆
 湘潭大学档案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档案馆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指南-->正文
档案利用具体程序
2014-05-27 09:08  

1、利用者出示本人合法证件(身分证或工作证、学生证)或单位介绍信。

2、利用者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档案工作人员判断是否可以提供利用。

3、利用计算机检索或查阅检索工具。

4、由档案工作人员调卷、提供相关档案资料。

5、查阅利用者在档案阅览室阅览,借阅档案需经本馆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

6、归还档案时,需经工作人员检查、核对所借档案,办理归还手续。

7、借阅者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