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者出示本人合法证件(身分证或工作证、学生证)或单位介绍信。
2、利用者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档案工作人员判断是否可以提供利用。
3、利用计算机检索或查阅检索工具。
4、由档案工作人员调卷、提供相关档案资料。
5、查阅利用者在档案阅览室阅览,借阅档案需经本馆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
6、归还档案时,需经工作人员检查、核对所借档案,办理归还手续。
7、借阅者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